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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办公耗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

作者:王建英 发布日期:2018-01-25 浏览次数:194

关于2018年办公耗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
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《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条,采购人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、服务类采购项目,应通过“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”的网上超市系统(以下简称“网上超市”)进行采购的规定,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公耗材采购工作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将2018年办公耗材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1. 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项目(如复印纸、移动硬盘等)

3月、9月各组织采购一次,由采购中心集中采购,经费在各部门(单位)对应的经费科目中开支。

具体操作流程:全校各部门(单位)统计采购需求,填写《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办公耗材申购汇总表》(附件1)报实设处--实设处汇总--采购中心集中采购--实设处按实发放--线下支付。

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查询网址:http://www.zjzfcg.gov.cn/aboveProvinceFile/2017-11-10/7029.html

二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

(一)校院两级管理单位

各校院两级管理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超市采购工作,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审核后按实采购并结算。

具体操作流程:采购经办岗登录网上超市在线下单(生成需求单订购单)--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审核--经办岗提交定单--供应商接单--确认收货、验货、评分--经办岗(或供应商)创建结算单--经办岗备案--线下支付。

网上超市采用定期结算方式,两级管理单位归集同一供应商的多个订单或采购合同,合并生成一个结算单,于每月2025日将汇总结算清单连同发票交计划财务处办理支付,经费在各单位对应的经费科目中开支。

(二)不列入校院两级管理单位

1.集中组织采购:3月、9月各组织采购一次,由采购中心集中采购,经费在各单位对应的经费科目中开支。

具体操作流程:各单位统计拟采购办公耗材需求,填写《常用办公用品申购汇总表》(附件2)--实设处汇总--采购中心集中采购--实设处按实发放--线下支付。

2.后勤服务中心继续由原采购帐号实施采购。

三、网上超市商品价格为采购最高限价,采购人可通过协商议价方式降低采购成本。若拟采购的商品在其他市场价格更低,可从其他市场采购,但需在报销时提供购买时间点的网上超市价格截屏。

四、《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将于201831日开始实行,请各部门(单位)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各部门(单位)将该办法实施前自行购买的办公耗材于314日前办结结算手续。

五、请校院两级管理单位于126日前将网上超市经办岗、审核岗人员信息(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码、邮箱)以纸质稿形式报送采购中心(综合楼A209室)。附件1、附件2汇总表请各相关部门(单位)于310日前纸质稿报送实设处(综合楼B1221室),电子稿发送至494081837@qq.com

采购中心:王建英   8692922588225

实设处:   徐青    8692902988029


附件

1.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办公耗材申购汇总表(申购复印纸、移动硬盘等)

2.常用办公用品申购汇总表


采购中心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、计划财务处

2018124

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办公耗材申购汇总表.docx

常用办公用品申购汇总表.xlsx